1980年3月26日,成立岳池县档案局,与县档案馆合署办公,两块牌子,一套班子,是县委、县政府的直属机构。1984年机构改革,县档案局划归政府序列,属县政府的直属局。1997年12月,按照县政府办以岳府办发[1997]98号文件的通知,档案局与档案馆合并,实行一个机构,两块牌子,履行档案保管、使用和档案事业行政两种职能,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,人员编制11人,内部设置办公室、馆务股、业务指导股。
岳池县档案局是统一管理全县档案事业的职能机构,其基本任务是:贯彻执行档案工作法律法规,对全县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、宏观管理,制定全县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;依法对全县各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,并开展执法检查和总结评比工作;根据集中统一管理原则,负责接收全县各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应进馆的档案资料和征集重要档案资料;科学整理、保管馆藏档案资料,积极提供档案利用,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,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,编研出版档案史料,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;抓好全县档案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,积极并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、评聘工作;组织开展档案学术科研活动,指导和支持县档案学会的工作;承办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岳池县档案馆是县级综合性档案馆,是中共岳池县委和岳池县人民政府直属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,是永久保管全县各种门类载体档案资料的基地,是科学研究和各方面工作利用档案史料的中心。其主要任务是在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前提下,征集和接收本辖区范围内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,对所保存的档案进行科学的整理和管理,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信息资源,为社会提供服务。
岳池县档案馆成立于1959年2月,原名为“岳池县档案资料馆”,同年9月更名为档案馆并沿用至今。1980年3月成立“岳池县档案局”,与县档案馆合署办公,两块牌子,一套人马。内设机构有办公室、业务指导股、馆务股。2001年11月,县档案局被列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并定编9人,其中领导职数2人,局(馆)现有在岗人员9人,除1人评聘为馆员外,其余8人都是公务员。
岳池县档案馆旧馆址位于县委大院翔凤山山顶的一幢214平方米一楼一底的砖瓦房内,随着进馆档案数量的增多以及经济建设的发展,旧的档案库房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化管理的需要,1986年,经省、地、县三级共投资21万元,在县委大院内修建了新的档案馆。新馆址周围环境优美,树木环绕,是一个适宜档案最终归宿的场所。新馆属5楼1底砖混结构,底层下有80公分的架空层,库房顶部有1.8米的隔热层,上盖小青瓦,总面积1285m2,其中办公用房485m2,库房800 m2。办公用房内设正、副局长局长办公室、业务指导股、馆务股、局办公室、微机室、内部调阅室、开放阅览室、陈列室、大小会议室等;基本上达到县级档案馆办公用房一级标准,符合《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》。档案库房采用二层玻璃一层纱层的小窗户大通间的形式修建,每库面积200 m2,入库前有一3 m2的过渡间,库内有档案架272个,档案柜28个,库容量能满足全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档案、资料的需要。配备空调4台,去温机6台,温湿度自动、人工记录仪各1个、3个,灭火器8具,排风扇2台,电脑、复印机各1台,此外,还有照相机、吸尘器、低温冷冻杀虫柜等。布有必要的“八防”、避雷等防护设施。经过几代档案人的努力,县档案馆于2000年底达到省三级标准,2006年底达到省二级标准。2002年,用微机著录民国档案,标志着档案馆工作从传统的手工管理开始向现代化管理方向迈进。